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即日起将邹平市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黛溪街道梁莹家园2号楼3单元
黛溪街道东方华城
黛溪街道黄山中学14号楼4单元
黛溪街道交通局小区3号楼3单元
黛溪街道宏苑小区4号楼2单元
长山镇黄王村
长山镇小井村
长山镇西江村
长山镇菜园社区2号楼2单元
黄山街道腾辉书香苑4号楼2单元
西董街道贺家村
西董街道段家村
高新街道香槟广场28号楼1单元402
高新街道房家桥村47号楼2单元
高新街道南范一区
高新街道祉房村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