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院观察人员费用全部纳入医保!滨州再添四项“抗疫”新政

2020-02-19 20:08:03 记者 葛肇敏 通讯员 梁健 邱建平 赵菡 报道 滨州日报/滨州网 0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日前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2月17日,市医保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在前期已出台措施的基础上,新出台了四项保障政策。

这四项政策分别为:全面取消新冠肺炎患者医保支付限额,在前期已取消医保支付目录范围和用药限制等保障措施的基础上,再取消医保支付限额,医疗费用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新冠肺炎患者在门诊、住院发生的疾病诊疗费用,包括治疗基础病、合并症、并发症、其它疾病发生的费用,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疫情期间,在医疗机构留院观察(隔离观察、隔离治疗)发生的门诊、住院费用,全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待遇、医保费用支付政策参照确诊和疑似患者执行。

此外,我市还将加大医保基金对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的支持力度,对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基层医疗机构,提前预付不少于一个月的医保基金,并根据需要及时追加,提高对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比例,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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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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