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人,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0-02-07 15:58:26 滨州人社发布 0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减少现场经办交叉感染风险,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金发放工作公告如下:

一、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业务,在原规定“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的基础上,延长至150日内。根据国家要求和疫情防控进展情况,适时调整。

二、各县(市、区)要主动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的咨询和受理渠道通过人社部门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APP等向社会公布,在上述渠道的显著位置同时公布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流程,切实保障网上申领渠道畅通。

附件: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流程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7日

附件:

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流程一、电脑端申领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登录滨州市人社局官网(http://rs.binzhou.gov.cn/)首页→网上服务大厅→个人办事→滨州市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公共就业→失业支付申请,直接进行申领即可。

1、登录滨州市人社局官网(http://rs.binzhou.gov.cn/),并点击网上服务大厅。

2、点击个人办事中的任何一项进入滨州市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并通过个人账号登录,未注册用户可先注册后进行登录。

3、登陆后在公共就业模块,点击失业支付申请进行申请即可。

4、参保信息、社保卡号等基本数据会直接通过系统提取并体现出来,其中,失业人员可通过查看缴费明细直接查看本人失业保险的缴费年月。

失业信息、联系电话请如实填写,避免提交后因信息不准确或不完善被后台审核人员退回。

5、上传附件后,点击下一步即可自动依据失业保险参保隶属关系推送至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人员审核后,将及时将信息反馈至申领人。

二、手机端申领

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也可通过手机端进行申领。

1、登录滨州智慧人社——人社服务——公共就业。

2、进入申领界面后,参保信息、社保卡号等基本数据会直接通过系统提取并体现出来,其中,失业人员可通过查看缴费明细直接查看本人失业保险的缴费年月。

失业信息、联系电话请如实填写,避免提交后因信息不准确或不完善被后台审核人员退回。

3、上传附件后,点击提交即可自动依据失业保险参保隶属关系推送至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人员审核后,将及时将信息反馈至申领人。

滨州市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责任编辑:杨孟子
滨州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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