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医疗保障局向参保群众送出“新年大礼包”

2020-01-21 16:40:46 记者 葛肇敏 通讯员 赵菡 报道 滨州日报/滨州网 0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日前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全市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医疗保险水平,我市连续印发四份文件,自2020年1月1日起,对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进行系列调整,送出一份分量十足的医保民生“大礼包”。

居民医保实行门诊统筹制度: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医药费按50%比例报销

为进一步减轻参保居民门诊就医医疗负担,更好发挥医保基金的互助共济作用,从2020年度起,我市居民医保实行门诊统筹制度。其具体政策为: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医药费按50%比例报销,医保基金支付限额每年200元。一年内未发生门诊费用的,次年报销比例提高到70%。实行门诊统筹制度前居民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支付个人自付的医药费用。

据了解,门诊就医实行基层医疗机构定点医疗,参保居民以县区为单位按照就近原则,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签约服务。

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报销

为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患者门诊用药负担,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经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明确患有“两病”的我市参保患者可享受以下几项医保待遇:对“两病”患者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50%;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标准为每年100元;高血压年度支付限额为300元,糖尿病年度支付限额400元,对合并“两病”患者以及使用胰岛素治疗的患者,年度支付限额为500元。

据悉,纳入“两病”管理的参保患者优先使用普通门诊额度,再使用“两病”门诊额度。对于已纳入门诊慢性病范围的患者,不再享受“两病”门诊用药待遇。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两险合并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两项保险实现统一征缴,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管理,不再单独征收生育保险费,且实行统一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参保职工住院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在医院联网结算。两险合并将强化基金共计能力,降低管理运行成本。

下一步,生育津贴还将改为由经办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生育津贴将打入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帐号,享受待遇职工需提前开通金融功能。实行此种发放方式,不仅简化经办流程,而且有效杜绝部分企业克扣女职工生育津贴的违法行为。

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基金实行市级统筹

为进一步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增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共济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

据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基金、大额医疗补助金、职工大病保险资金,各项基金均实行独立核算、全市统收统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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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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