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纪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9-08-05 19:17:55 滨州日报/滨州网 0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效果,近日,市纪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分别是:

阳信县住建局墙改办原副主任史振军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年1月22日,史振军同阳信县教体局基建科副科长张景生、县教体局校安办主任苟佃伟、温店镇教委主任董建民、温店镇教委办公室职工杨兴周、县住建局质监站职工尹国才、县住建局施工科职工白亮、县规划设计院副院长窦吉桐、阳信城建监理有限公司副经理刘中星等9人,在对温店镇幼儿园教学楼、中心小学餐厅报告厅和大杨中心小学教学楼三个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时,违规接受施工方宴请。史振军另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6月12日,阳信县纪委给予史振军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分别给予董建民、杨兴周、刘中星、窦吉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景生、尹国才、白亮党内警告处分;阳信县监委给予苟佃伟政务记过处分。

滨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申向锋等人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1月29日至1月30日,申向锋和园区经济发展局金融办公室主任王巨波、园区经济发展局经济运行科科员陈洪岩、园区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办公室主任张鲁俊4人分别违规收受辖区内企业赠送的礼品。2019年5月16日,滨城区纪委分别给予申向锋、王巨波、陈洪岩、张鲁俊党内警告处分。

无棣县原农业局党组成员、良种繁育中心主任、农经局副局长丁国栋等人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2年2月至2018年3月,县良种繁育中心公务用车登记在县良种场副场长杜玉利名下,且在全县公车清理过程中隐瞒不报,丁国栋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10月19日,无棣县纪委分别给予丁国栋、杜玉利党内警告处分。

惠民县麻店镇王店小学校长刘希才违规发放补贴及违规安排工作餐问题。2015年9月至2018年7月期间,刘希才通过设立账外账的方式擅自截留学校小卖部租赁费等资金,并将其中 部分资金用于违规发放教职工补贴、支付超标准工作餐费用等。2019年5月16日,惠民县纪委给予刘希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赔违规发放资金。

邹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夏侯曙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9年1月2日,夏侯曙光违规接受辖区内企业负责人的宴请。2019年6月21日,邹平市纪委给予夏侯曙光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典型问题反映出在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必须受到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案为戒,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持续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用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体推进整治“四风”工作要求,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优先查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始终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严厉惩处的高压态势,以纠正“四风”、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持续推动我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

责任编辑:王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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