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院之鹰”支教在惠民淄角:音乐普法 声入童心

2019-07-19 08:20:02 滑知鑫 滨州日报/滨州网 0

7月17日,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社会实践服务队“警院之鹰”在淄角镇中心中学开展了为期十五天的“音乐普法,声入童心”主题支教活动,为淄角镇乡村少年宫的孩子们带来一次音乐教学与普法教育相结合的别开生面的音乐法制宣传的全新体验。

省派乡村振兴服务队的领导与淄角镇领导对大学生的到来表示欢迎。

上午,在淄角镇中心中学会议室,省派乡村振兴服务队和淄角镇党委政府对“警院之鹰”实践服务队志愿者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为队员们讲解了学校普法情况,以及中小学生法制宣传现况。在了解完基本情况后,队员们与淄角镇乡村少年宫的孩子们互相介绍、彼此熟悉。

为少年宫学员举行欢迎仪式。

“破冰活动”进行中

随后,“警院之鹰”实践服务队的队员们在淄角镇中心中学教室里开展了“破冰活动”,拉近了与孩子们之间的距离。在制作染卡环节,孩子们用自己的小手印染出属于自己的色彩,你画我涂、你染我印,“破冰活动”充满了欢笑,“大孩子”与小孩子们打成一片,孩子们对队员有了亲近感,队员们也进一步了解了这些孩子。

图为乡村少年宫学员染卡成果展示。

音乐普法,声入童心

此次支教活动,“警院之鹰”实践服务队创造性地把普法宣传与音乐教育相融合,寓教于乐,让孩子们在学习音乐的同时掌握法律知识。

“破冰活动”结束后,队员们轮番上台展示,为孩子们演唱《人民警察之歌》、《红色法制,绿色课堂》等法制歌曲,并展示自己的拿手乐器,葫芦丝、萨克斯、吉他,吸引了孩子们的目光,勾起了他们学习乐器、了解法律的兴趣。在接下来的课堂上,孩子们坐在一起,聆听红色历史,感受爱国教育,了解法制建设的必要性,及常见法律问题的解决方案。孩子们沉浸在课堂里,感受着这别有一番风味的普法行动。从童年时期树立法律意识,掌握法律思维,从而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图为“警院之鹰”实践服务队队员教授葫芦丝。

省派乡村振兴服务队的领导来到支教课堂指导工作

下午,省派乡村振兴服务队队长李峰及服务队成员来校视察活动开展情况。孩子们已对社会主义法治有所了解,也已对常见法律问题有所认识,几首法制歌曲也能哼唱两段。为活跃气氛,队员们拿起吉他弹唱经典校园民谣《童年》,慢慢的,孩子们也随着音乐哼唱起来,课堂里充满着歌声和欢笑。省派乡村振兴服务队对队员们活动开展的想法和创意提出表扬,并认可音乐普法活动的实践性和可行性。希望队员们能够克服困难,勉励队员们“理想的实现只靠干,不靠空谈”。

图为“警院之鹰”实践服务队队员为领导展示乐器弹奏。

法律严谨让人生畏,音乐自由让人愉悦。二者相合,相辅相成,有趣有益。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实践服务队“警员之鹰”将音乐课堂与普法宣讲融合,形成了一把金钥匙,打开了普法宣讲难有效的大门。改变了宣讲方式,改善了乡村法制建设,提升了村民法律意识。通过此次活动,队员们表示要更加努力的学习专业知识,以更好的服务百姓,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添砖加瓦。

(作者为山东政法学院警院之鹰实践服务队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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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邱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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