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5月1日起全面实行企业登记实名验证

2019-05-01 16:17:18 记者 李伟伟 通讯员 刘健 任志伟 滨州日报/滨州网 0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实行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的工作要求,切实保护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注册登记违法行为,我市自2019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企业登记实名验证。

记者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了解到,实名验证系统全省同步上线,申请人在我市各登记机关申办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所有企业类型开业登记前,需先行对有关人员实名验证通过后方可办理相关登记注册业务。需实名认证人员包括:企业自然人股东(发起人、投资人、合伙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董事、监事、经理、个体经营者、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委托代理人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暂不纳入实名验证范围。

企业开业登记前,需要通过非全程电子化方式提交材料的,下载“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进行身份验证;通过全程电子化方式提交申报的,下载“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认证签名APP”进行身份验证。下载地址为:山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企业开办/注销“一窗通”服务平台。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人员提醒申请人注意,为进一步降低被冒用身份的风险,申请人根据实际需要在APP上科学设定“办理有效期”。在办理完成登记业务后及时关闭。因技术问题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无法通过实名验证的,相关人员应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登记机关窗口,由业务人员现场进行人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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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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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
好。加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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