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股权的补充公告

2018-02-24 10:32:00 证券日报 0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1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股权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41,000万元收购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三角洲热力”)77.9221%的股权。其中,公司以39,633.34万元收购济南华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黄河三角洲热力75.3247%的股权,以1,366.66万元收购滨州华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黄河三角洲热力2.5974%的股权。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4日披露的《滨化股份关于收购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2018-007)。

现将本次交易中的有关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一、黄河三角洲热力的基本情况

黄河三角洲热力成立于2013年5月16日,经营范围为:热力供应、电力生产供应,电力销售;钢材、建材销售。

黄河三角洲热力的热电联产项目,是根据国家推广热电联产、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政策精神建设的民生项目,承担着城区居民集中采暖供热的保障功能,符合滨州市城市供热专项规划和滨州市热电联产规划。目前共有两个机组,其中50MW机组已试运行成功,目前处于考核期,整套系统设备运行平稳;另一个350MW机组已具备试运行条件。黄河三角洲热力目前尚未开始营业。

公司副总经理李晓光兼任黄河三角洲热力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黄河三角洲热力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董事会已对公司与黄河三角洲热力之间发生的包括销售、采购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2017年11月30日前为建设期,2017年12月1日后为试运行期)进行了确认,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披露的《滨化股份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7-059)。

本次交易完成后,黄河三角洲热力将成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再产生关联交易,不存在新增同业竞争情况。

二、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滨化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滨化热力”)目前承担着公司的蒸汽及电力供应。按照现行政策要求,滨化热力现有机组面临较大的环保及节能压力,但由于现有机组建设时间较早,改造提升的空间有限,如果环保和节能标准继续提高,存在被限制产能或被压减的可能,这给公司的蒸汽及电力供应带来了较大的不确定性。

黄河三角洲热力目前机组均为新建,采用的最新环保技术和节能设计,能够满足国家现行环保及节能要求,且归属于城市供热体系,能够保障长期运行。

因此,本次收购将消除滨化热力因环保、节能政策影响蒸汽和电力供应而给公司生产造成的不确定性,为公司的生产提供稳定的保障,符合公司战略,有利于整合上游资源优势,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收购有助于提升公司业绩,但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截至目前,黄河三角洲热力不存在尚处于有效期内的对外担保、委托理财事项。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收购尚未签署正式协议,最终达成的协议及协议的实施待进一步协商,交易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后续交易进展情况,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4日

责任编辑:宋静涵
滨州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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