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玉明:协调学校开展普法教育

2016-07-12 00:07: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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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岁的商玉明于2003年退休,退休后,他放弃在家休养机会,担任起了无棣县老龄委常务副主任、县关工委常务副主任的职务,一干就是12年,为广大老年人和青少年做了一件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实事。

“我虽然退休了,但仍是一名党员,得为党和国家分忧,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这是商玉明经常说的一句话。在担任县老龄委常务副主任期间,商玉明积极主动为全县老龄工作奔走,在他的提议下,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调整充实并高规格配备了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全市尚无先例。同时,还建立完善了老龄委主任会议、老龄委议事制度等工作制度,将老龄工作纳入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在他的倡导下,2005年全县开展了家庭赡养协议书签订工作,用规范的制度来约束家庭养老,取得了明显效果;2007年,在他的建议下,县政府出台了《无棣县高龄特困老人救助办法》,每年对享受低保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老年人进行救助;2009年又建立了高龄津贴制度,为9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发放生活补贴,提高了百岁老人长寿金标准,如今发放津贴的老年人扩大到80岁以上老年人,全县近万名高龄老人从中受益;在全省推广实施“银龄安康工程”期间,他同老龄委的几位副主任逐乡镇落实工作,当年全县2万多名老年人参保。

作为县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商玉明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他积极协调县教育局组织引导各学校把青少年普法教育纳入学校课程计划,并利用法制宣传日对青少年学生开展普法教育,增强了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协调组织各中小学校深入开展“学雷锋——红领巾与文明同行”等系列活动,推动了爱国主义教育深入开展。在他的努力下,无棣县关心下一代工作搞得有声有色,多次受到省市表彰,商玉明也因此受到市关工委、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的联合表彰,还在2012年被评为“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

(滨州日报记者 阮琛琛 本报通讯员 李敬 崔金芝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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