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山东省中小学校园足球夏令营的通知
鲁教体处函〔2017〕12号
各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处)、临沂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鲁教体发〔2015〕2号),推动我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健康发展,决定在今年暑期举办山东省中小学校园足球夏令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入营队员选拔工作。举办中小学校园足球夏令营,是我厅与省财政厅为加快推进我省校园足球健康发展,推动校园足球运动普及与提高的一次积极尝试。各市要高度重视,按照《2017年山东省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规程》(见附件)要求,认真做好入营队员和带队教师的选拔工作,确保按时参加夏令营活动。
二、临沂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作为本次夏令营活动的承办单位,要按照《山东省校园足球训练营活动指南》(鲁教体字〔2016〕8号)要求,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配备必要的训练、比赛设施,强化营区食品安全与疾病预防措施,确保夏令营活动顺利开展;要认真执行《山东省校园足球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鲁财教〔2016〕65号),严格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联 系 人:刘维栋
联系电话:0531-81916565、15053161603
山东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