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博:多措并举激发滨州“夜经济”市场主体活力

2020-07-09 14:33:52 记者 李伟伟 通讯员 张一鸣 滨州日报/滨州网 0

多措并举激发“夜经济”市场主体活力

——访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博

为更好地落实《滨州市加快发展城市夜经济实施方案》,市市场监管局如何立足市场监管职能,服务保障夜间经济繁荣发展?针对广受关注的夜经济,近日,记者采访了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博,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服务“夜经济”发展,激发“夜经济”市场主体活力

记者:我们出台了哪些促进“夜经济”发展的举措?

张博:为促进我市“夜经济”健康发展,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依法摆摊经营者,实施豁免登记。同时,我们对“夜经济”等特色经济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根据《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执法人员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属于首次无主观故意的轻微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具备整改条件的,原则采取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告诫约谈等措施,不予行政处罚,进一步激发“夜经济”市场主体活力。

保食品安全底线, 维护“舌尖上的安全”

记者:各类烧烤、小吃在“夜经济”中占比较重,如何保障“夜经济”中的食品安全呢?

张博:的确,美食是“夜经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食品的安全、放心,是老百姓最基本的诉求,维护“舌尖上的安全”一直是我们食品监管的底线。使餐饮服务单位守法经营、合法经营、依法经营,为消费者创造一个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让消费者放心出来消费,也是在服务“夜经济”发展。因此,“夜经济”中的食品监管我们仍然实施“四个最严”监管。严格落实夜经济经营者主体责任,对经营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销售食品的,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依法对违法违规及拒不配合监管的经营者迅速严厉查处。

我们将以食品安全为总目标,加大夜间监督检查力度,积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其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原料贮存、加工操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等事项查实、查细,指出存在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同时,我们会根据夜间经济规模和投诉举报情况,组织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

保市场秩序底线, 维护安全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

记者:对于“夜经济”的市场秩序,采取了哪些措施来进行维护呢?

张博:我们进一步健全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制假售假、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缺斤短两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侵害消费者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维护安全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督促收费主体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严查不合理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前几日,我们还参与了“向党和人民汇报,扫黑除恶听我说”主题宣传活动,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彩页,播放我局扫黑除恶微动漫视频等形式,为群众解答扫黑除恶法律法规,对打击假冒伪劣、识别保健品真伪、打击走私、抵制传销等知识进行了宣传。

保消费维权底线, 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

记者:如果消费者在夜间消费发生消费纠纷,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张博:我们在夜经营主要场所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按照“谁监管、谁受理、谁维权”的原则,随时接受消费投诉,及时调解处理消费纠纷,确保投诉举报24小时回应,办理结果满意。

结合“互联网+消费维权”,运用“全国12315平台”,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消费者维权服务体系。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比较大的商家进行行政约谈,对其在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和规范。强化消费提示警示,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着力预防和避免消费纠纷和消费矛盾的发生。

同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督促指导夜经济运营单位和现场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由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约谈,限期整改。

copyright
责任编辑:王志学
滨州政务

主要发布滨州本地政务相关的新闻资讯。包括领导活动、人事任免、政策法规、公告公示,...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