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滨城区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8-06-22 17:49:26 廉政滨城 0

近期,滨城区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滨城区市中街道高杜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滨州高杜置业有限公司(居委会集体企业)董事长杜民生和高杜居委会委员、党支部委员高立国以考察市场为名,从深圳前往青海西宁、青海湖等地旅游,产生的部分食宿费、交通费等费用在滨州高杜置业有限公司报销。后杜民生、高立国等9人前往内蒙古,并在呼伦贝尔等地游玩,旅游公司费用及餐费在滨州高杜置业有限公司报销。杜民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高立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相关费用。

滨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彭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常洪波于2018年春节前,违规收受某公司礼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还相关费用。

滨城区三河湖镇堡集社区党总支书记张长青任聂马社区党总支书记期间,以“误工补助”名义向所辖部分村居干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滨城区审计局行政事业科科长李健霞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审计检查工作及党政正职离任审计现金清点工作期间,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同时还存在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滨城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科员梁军违规收受案件代理人礼品。事发后,其将所收物品退还。同时梁军还存在其他违反审判执行工作纪律的问题,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通过召开会议、印发通知、监督检查等方式,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传导压力、释放信号,营造良好氛围。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带头履职尽责担当,带头遵规守纪守法,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保持定力、耐力,持之以恒、善始善终。要紧盯“四风”问题,密切关注其新动向新表现,盯住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和岗位、关键环节,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防止不良作风回潮复燃。

责任编辑:王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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